近日,南开法院高效有序发还巨额案款,及时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赢得企业赞誉。
据了解,何某原系天津市某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因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且数额巨大,极大地破坏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案件受理后,南开法院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判决生效后,该案立即转入执行程序。一方面,执行局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仅用4天时间便将涉案款项2959万元全部发还市某自来水公司,及时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同时,将依法没收的退缴赃款41万元和理财收益15万元上缴国库。另一方面,执行局积极联系何某家属,耐心释法析理,敦促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家属主动缴纳罚金20万元。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开法院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主动发力、积极作为,打击职务犯罪,高擎执行利剑,及时、精准、高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