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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震救灾的时刻……………作者:杜文同
作者:杜文同  发布时间:2021-07-30 10:06:35 打印 字号: | |

1976年7月28日凌晨,天津突如其来的地震,震醒了睡梦中的人们。大家没有预料,也没有丝毫的思想准备,市法院的人们无一例外。在强烈的地震并造成严重灾情面前,法院有参加过革命战争的各级老领导,有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过贡献的老同志,有在部队受过训练的干警,他们经受住了考验,受到了实际的锻炼,显示出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作风,也显示了全院同志的高度政治觉悟。大家思想统一,行动一致,遵循一个原则就是组织性,把震情的出现当作命令,都自觉地急速奔向机关所在地南马路市法院。民庭庭长谢庆丰是多年的高血压病患者,刑二庭庭长张利也是法院人人皆知的老病号,但是强震一停,两位庭长就立即跑向法院,最早出现在法院前院门前,按院领导的指示等侯干警,听取陆续报来的有关灾情,及时安排布置处理有关紧急的抢救事宜。那时除了行走、跑步,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很多干警住处距机关很远,但同志们都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四面八方赶到了法院,争相接受抗震救灾的艰巨任务。

为了及时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政治部门紧急从各庭、处、室抽调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组成抢险队。参加抢险队的同志,不顾个人的小家为大家,不顾自己的安全为他人,到了法院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了抢险救灾工作之中。不管是抢救伤员送往医院治疗看护,还是为保护干警家庭财产不受损失,从倒塌的房屋中为干警向外搬运财物,或是为机关的安全排除楼顶四周的砖墙险情,个个都是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不怕危险,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做出无私奉献。经过数日的连续奋战,陆续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紧急任务。

在抗震救灾的日子里,院庭领导跟干警们一样,工作在法院,生活在法院。当时法院后院的大法庭刚刚建起,剩下的空地待整理。因地震无法回自家居住的干警,经院里准许在此搭建起临建棚。临建棚都是各庭、处、室自行组织人力搭建起来的。生活在临建棚的干警及其家属们都很团结,相处很和谐。领导们也经常去看望干警,了解情况,关心干警生活,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解除干警后顾之忧。

这期间,院领导非常重视后勤保障。当时法院的公务车辆不多,在紧急状况下,用车周转不开,但是为了适应抗震救灾的紧急需要,司机同志们不辞辛苦,任劳任怨,有时刚完成一项任务,从外边进院后紧接着又接受新的任务,不管路程多远,毫不迟疑开车就出发。这个特殊阶段,许多干警家属也来到法院食堂就餐,工作量大大增加了,但炊事班的人员未增加。尽管如此,在当时的条件下,同志们积极肯干,不计时间,不怕劳累,在酷热的季节里,保证了一日三餐正点开饭,满足了用餐需要,使干警们有充沛的精力投入抗震救灾及法院的正常工作,领导和同志们都很满意。

在抗震救灾抢险中,有如此惊险的一幕:当时的农村庭干部王世昌(后检法分家归检察院)家里灾情严重,院里先将其全家救出,安置在法院。抢救伤员后,为了使其在被震毁房内的财物不受损失,安排了卡车,派了抢险队的数名队员,前往其居住的楼房,将其家具及室内物品搬出来。这是一座坐落在体育馆一带的老楼房,震损程度很严重,人们在屋内活动很困难,搬动物品很危险。面对险情,抢险队员想的是王世昌家灾情严重,家里财产是多年积累建置的,非常不容易,一定要把屋内所有物品不受损失地搬出来。我记得参加这次抢险的有年岁较大的薛尚恩同志,也有年岁较小的徐玉水同志。汽车一到目的地,就看到王世昌居住的楼房。王世昌住处在楼房上层,该房四面墙被震倒了两面,剩下的两面墙成直角状,该房的地板就是楼下的房顶,别说搬动东西,就是没有负重的人上去一踩,地板就颤悠。抢险队员不顾个人安危上了楼,王世昌在下边指点需要从房内搬出的物品,我们就小心翼翼地从上往下搬。地板失去了两边墙的承重,人多了地板极容易蹋下来,只能由一两个人慢慢地往外挪,站立地方很狭窄,一不小心就从楼上折下来。就这样大件的两人一组,小件的一个人慢慢挪,一样一样地搬运到楼下,快要结束时,王世昌想起有一样东西在房子的犄角处,最年轻的徐玉水毫不畏惧地独自上楼把它拿下来,亲自交给王世昌。担心同志们安危的王世昌在下边一直捏着一把汗,任务完成了,王世昌很受感动,高度紧张的抢险队员也才松了一口气。从7月28日至8月10日大家不顾安危、不怕疲劳地连续奋战了10多天,在保证完成审判业务的同时,有的白天抢险,晚上巡逻,有的到食堂帮厨,有的及时通报指导法院抗震救灾情况。8月10日院党组决定,由院领导带队分派三组人员,分别深入到地震重灾区的宁河、汉沽、塘沽三家法院,参加当地的抗震救灾,指导审判工作。我随队到了基层法院,我所在的组由王臣同志带队,王国栋同志参加。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开展,带队领导身先士卒,带领组员坚守第一线,奋勇当先,全力以赴,积极参加抗震救灾,指导审判工作,与区县法院一道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高院领导和区县法院都很满意。

在党的长期关怀培养教育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着我积极投入到了抗震救灾一线。在这段经历中,我经受住了锻炼和考验,被党组织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经全院同志评选,各级党组织的批准,本人被评为天津市抗震救灾模范人物和唐山丰南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人物。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肯定,也反映了市法院广大干警在抗震救灾的积极行动,并用这一行动为法院记录了这段很有意义的历史。这段历史虽已过了30多年,但当时的情景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仍记忆犹新。


作者简介:杜文同,1942年1月生,1963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退休,原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判员。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