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部级、厅局级政法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最高法院贯彻落实专题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市委会议要求,研究安排落实措施。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会议。全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认识把握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正确认识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正确认识把握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牵引,细化办案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监督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体系和责任保障体系,落实工作举措,补齐短板不足,切实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要以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增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充分发挥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人民法庭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提升人民法庭的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要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狠抓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巩固深化第一批教育整顿成果,高标准谋划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以司法办案为重心,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涉疫审判,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天津一中院、滨海、河北、南开、北辰五家法院从司法改革、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作了工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