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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伟大变革中书写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年间
作者:李阳 陈政   发布时间:2021-08-10 16:00:37 打印 字号: | |

一年,是时间的刻度,也是奋斗的标尺。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稳经济、促发展、战疫情、化风险、应变局……大战大考之下,8月26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召开。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会议向全国政法系统发出了动员令,指明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前进方向。

应时代之变,与时代偕行。

抓配套、推试点、促落实、提质效。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以初心不变的定力、沉着应变的智慧、主动求变的勇气、扎实有效的举措,在更高起点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中沿着既定方向蹄疾步稳、一往无前。


更高站位深化司法责任制,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健全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解决问题则是改革的动力。

思想认识不到位、审判责任落实不深入、监督管理不够有力、裁判尺度不够统一、惩戒机制尚不完善……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与之相配套的制约监督机制尚待健全。

“要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实现公平正义描画的改革蓝图,不仅实事求是、一以贯之,更能做到不断丰富和发展。

在战略上布好局,更要在关键处落好子。

2020年3月,中央发布《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表明了中央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意志和决心。

统筹规划、精密部署、督导评估,最高人民法院总揽全局,用钉钉子精神不断破解改革进程中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优化配置等五大方面28项配套举措,精准对接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重大任务,改革更有方向、更有底气。

强调审判监督管理,是不是在走“回头路”,是不是否定前期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成果?

面对不同声音,党中央举旗定向,拨云见日:只有加快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察势者明,趋势者智。

健全审判权责清单制度,这是明晰权力边界、破解权责平衡难题、落实审判责任的关键之举——

按照《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31家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均已制定本院审判权责清单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上海等地法院将权责清单内嵌于日常工作考核系统,实现权责清单要素化、标准化、信息化。

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这是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职责所在——

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专业咨询平台、监督管理平台、统一法律适用平台功能;健全“四类案件”智能识别、自动标注、全程留痕应用机制,拓展自动随机分案、繁简识别、风险预警等功能,推动实现全院、全员、全流程监督。

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这是确保“类案同判”、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使命担当——

《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一系列配套文件相继发布,“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制度框架初步确立。

建立法官惩戒制度,这是刀刃向内、推动构建科学办案问责机制的自我革命——

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委员会章程》《法官惩戒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相统一,将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筹备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推动省一级全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各地法院惩戒制度逐步进入实质化运行。


关键领域推进重大改革,审判执行制度更加完善


2021年3月,早春的北京又迎来了一个吐绿时节。

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传来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全国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数量在2016年、2019年先后突破2000万件和3000万件关口的情况下,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泯初心。

以责履誓、以行践诺。

“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党中央的重要决策既体现了改革进程本身的客观要求,也体现了对于改革认识的再深化。

15个省,20个城市,305家法院!

2020年1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制度只有从“纸上”落到“地上”,才有生命和价值。一年来,试点法院的每一次探索总能给人惊喜——

制定“1+5改革方案”,以制度创新种好“试验田” ,实现30%的法官办结70%的民事案件,这是南京法院的智慧。

建立“快立快办”机制,司法确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小额诉讼适用占三成以上,无一再审,这是济南法院的担当。

全市法院均成立诉前调解分流团队,成立速裁审判团队集中办理小额诉讼案件,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实现排庭快、结案快,这是杭州法院的探索。

而试点的成效更令人惊叹——

今年第一季度,试点法院诉前委派化解纠纷数同比增长128.06%;小额诉讼、简易程序案件适用率分别为20.93%和66.24%;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44.79%;在线庭审案件数、电子送达成功率环比增长7.02%。

改革是人民的事业。改革者的赤子之心,永远为人民而跳动。

这一年里,首部指导全国法院开展在线诉讼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发布。“千里迢迢”“风餐露宿”已不再是描绘诉讼难的关键词,“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让天涯化为咫尺。

这一年里,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速。《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出台, 90%以上法院建立多元解纷区,3468家法院建立在线调解室。

这一年里,全国98%以上地区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机制,95%以上地区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诉非衔接机制不断完善优化,有效破解了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弱化等问题。

这一年里,人民法院通过深化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诉讼服务迈入现代化发展新阶段。


更大力度推进组织体系改革,法治根基更加夯实


“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

“要推进政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让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重大会议、重要场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释放强烈信号,彰显以改革开放回答时代之问、回应人民期盼的坚强决心。

入之愈深,其进愈难。

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与持续深入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形成化学反应、耦合效应,这是在更高起点推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更高要求。

一年来,一些被视为“大手笔”的改革备受瞩目——

2020年岁末,在一片喜庆的氛围中,崭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牌子映入公众眼帘。

这是继在北京、上海、广州后设立的第四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开展司法保护调研,设立司法保护联系点,精准服务重点领域,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未来可期。

首家5G融法庭、金融法治协同会商工作室、数字融合法庭…… 仅仅3个月后,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北京金融法院宣告成立,金融专业审判刷出崭新高度。

一年来,一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改革落地见效——

设立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服务保障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

批复同意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更名,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支持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

加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国际商事法庭建设,选聘第二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完善域外法查明平台。

一年来,一些要啃硬骨头的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与机构设置相配套的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的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即将启动。

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愈行愈近。

追寻正义,没有止境。

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亟待书写——

书写在“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中,书写在“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行动中,书写在“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给法院”的举措中,书写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不变追求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7.24第1版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