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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开进村” 服务群众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1-09-07 09:45:20 打印 字号: | |

一夜大雨刚过,山里还弥漫着浓浓的水雾。一大早,蓟州法院马伸桥法庭的法官带着书记员就前往穿芳峪镇某村村头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审理邻里两家的财产损害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老白与被告老李是前后院邻居,老白认为22年前,老李家为了方便出行,在未经其允许的情况下,拆除了老白家部分猪圈墙体,给老白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老白请求将猪圈恢复原状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而老李则表示,当初只是进行了杂物的清理,并未拆除墙体,且此行为经过了村委会的同意。双方对此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

承办法官考虑到老李腿上有伤,到庭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决定把庭审搬进村中进行。庭审现场,法官和书记员找来桌椅板凳,背靠大山,坐在原告与被告房屋之间。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结合法理与情理释法析理,案件择期宣判。

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最深入,能给人民群众最生动、最直观的司法感受和法治形象。此次人民法庭把庭审“搬”到大山里,是贯彻落实“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总体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生动实践。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