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王某为某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乘坐出租车时因意外车祸受伤,后因赔偿问题与出租车司机张某产生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调查发现,申请执行人王某没有固定收入,急需资金进行后续治疗;被执行人张某经济条件较差,借用他人出租车营运为生,无财产可供执行,单纯采取强制措施,既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也会对被执行人生活造成影响。
面对执行困境,承办法官及时转换工作思路,全力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几十次电话、约谈和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双方逐渐解开心结,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张某将多方筹措的十五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王某,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我为群众办实事”没有止境,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将教育整顿活动成效转换为每一个具体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