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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执行局“接棒”涉罪未成年帮教
   发布时间:2021-10-09 13:42: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刑事罚金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在案件执行的同时,及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发生。


年幼失怙 连续诈骗作案


小王今年17岁,自幼没有父亲,而母亲忙于务农营生,长久以来疏于对小王的管教,致使其自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并结交了一帮社会“兄弟”。去年,小王伙同其社会“兄弟”,通过发布虚假购物支付二维码、优惠购买手机等手段,连续诈骗作案两起,共计诈骗金额3万余元,后被起诉至蓟州法院,鉴于小王未成年,且自愿认罪认罚,其母亲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蓟州法院依法判处其缓刑,并处罚金。


不服管教 母亲十分焦虑


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小王母亲电话沟通,“他在接受刑事法官及社区矫正部门的帮教后,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近段时间又开始与其社会“兄弟”外出,多日未返家中,不服管教。”母亲忧心忡忡地说到。


温情疏导 法官“未”爱担当


为尽快将小王领回正途,执行法官与其母亲约定尽快对其进行帮扶说教。针对小王的特殊情况,执行局干警为其量身定制“帮扶套餐”,一方面劝告小王要理解母亲的不易;另一方面再次提醒他犯罪的后果,以及法院作出判决是想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告诫他要吸取教训、服从管理,并详细阐释了青少年必须遵守的道德底线和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

此外,执行法官还与其母亲进行多次交流,告知其要多和孩子沟通,改变教育方式,并就如何更好地预防重新犯罪提出建议。通过本次交流,小王母亲表示十分感谢法官的帮教工作,小王也承诺将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改造,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努力做一个对社会的有用之人。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