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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召开
作者:李鹏   发布时间:2021-11-11 10:45:37 打印 字号: | |

11月9日,天津高院召开全市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暨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市委工作要求,部署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主持会议,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震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犯罪,圆满完成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任务,为夺取天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创建“无黑”城市作出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中央、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突出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打财断血、健全机制、队伍建设、责任担当,在提升行动自觉、扫清黑恶势力、铲除经济基础、实现长效常治、打造司法铁军上持续用力。要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办案,强化监督指导,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刑事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和工作水平,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会议强调,要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