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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腾房“加速度” 冬季执行“添温度”
作者:赵婉初   发布时间:2021-12-01 16:58:18 打印 字号: | |

11月25日,西青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位于南开区一处院落进行强制腾空。

据悉,2017年8月,天津某物流公司与天津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该物流公司租用南开区某场地及房屋,租期为两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90000元。2018年12月,天津某服装公司与该物流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将房屋出租方变更为天津某服装公司。然而,租期届满后,该物流公司拒不腾还房屋及场地,故天津某服装公司向仲裁委提请仲裁申请。经仲裁委裁定,裁决天津某物流公司腾退房屋返还给天津某服装公司,但该物流公司一直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该义务,服装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西青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又多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依法张贴公告,但被执行人在公告限期内未自觉履行腾房义务,西青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集中执行行动前,西青院干警多次审查案件、勘察现场、协调沟通,并预判执行风险、制定腾退预案。

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强制腾房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6辆警车警灯闪烁,20余名干警严阵以待、整装待发。上午9时,干警们抵达涉案房屋所在处。到达现场后,干警们严格按照执行预案,迅速展开行动,警戒组设置外围警戒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处置组保障现场人员安全,其余各组成员按部就班、分工协作。

来到涉案房屋门前,执行法官拨打被执行人电话,责成其配合执行工作,但始终未能成功。随后,执行法官敲击房门,再次劝说其自动履行腾房义务,但无人理会,无奈之下,干警们只能强行开启房门。房门打开后,执行干警三人一组,共分为2组进入到该房屋内,开始清点屋内物品,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并全程录像取证,执行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现场,被执行人抵触对抗情绪极强,大吵大嚷,试图干扰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将其带至院落空旷处,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并再次告知其抗拒执行将要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情绪有所缓和,开始配合执行干警腾空房屋并签署承诺书。涉案房屋内所有物品均妥善安置于提前准备好的场地内。

此次腾房一直持续到下午14时30分,历时5个小时。至此,一次强制腾房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过程依法、规范、有序,既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也彰显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今后,西青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通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