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家事纠纷执行领域的难点工作,津南法院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家事纠纷案件高质量办理的实施方案》,聚焦社会问题、化解社会戾气、避免激化矛盾,将实现个案正义与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起来,近日,津南法院执行局家事执行团队妥善处理一起探望权执行案件。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李某(父)与被执行人杨某(母)离婚后,婚生女菲菲(化名)跟随杨某生活,经家事法庭调解,允许申请人李某以每月第一、三周的周六将孩子接走并在约定时间送回的方式行使探望权。但杨某一直不配合李某行使探望权,申请执行人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后,了解到,杨某主要是担心女儿被李某接走就不再送回。针对此情况,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与李某沟通,详细解释了当事人权利保护及孩子权益保障等相关内容。随后,执行法官与双方协商,将津南法院与区妇联联合建立的天津市首家亲情关护室作为固定探望点,让申请执行人在亲情关护室行使探望权,最终,双方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落实家风家教建设的重要论述,有效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家事纠纷案件高质量办理的实施方案》,津南法院执行局家事执行团队结合执行工作实际,联合区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形成执行合力,坚持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工作中心,集中精力创新家事案件办理理念、拓展办案思路、创新执行方式,持续全方位打造津南法院家事案件特色品牌,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