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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印发《天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操作指引》
【天津政法报】服务保障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作者:范文澜 李晓楠   发布时间:2021-12-07 08:36: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天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操作指引》(下称“指引”),结合“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评价指标对应的信息化保障内容,集中展示各信息系统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和操作方法,为社会公众和办案法官提供专业化应用引导。

近年来,天津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科技赋能,服务保障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引》旨在通过在线诉讼和司法公开,不断优化司法服务。通过详细介绍电子送达、调解人员管理、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对接等在线诉讼和司法公开系统功能和操作说明,并结合已发布的《在线诉讼信息化操作指引》,通过推广全流程在线诉讼和全方位司法公开,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的体验感。

《指引》旨在利用审判管理和智能辅助,不断提升审执质效。通过明确随机分案、审限管理、超期提醒、案款管理等操作,进一步引导法官规范办案按时结案,明确批量立案、要素式审判、类案检索系统操作,辅助法官高效办理案件,拓展网络执行查控范围和规范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流程,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题,依法高效兑现胜诉主体合法权益。

《指引》注重推动破产审判系统应用,不断优化“办理破产”指标。通过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为抓手,明确发布公告、债权人会议、评估询价、网络拍卖等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辅助和保障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收回债权,提高破产案件回收率。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1.12.1第2版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