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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一切为了孩子” 法官妥善处理探望权纠纷
作者:范文澜 李龙飞   发布时间:2021-12-10 14:23:32 打印 字号: | |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往往会给孩子的心理和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妥善处理家事纠纷,降低离婚案件对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影响,津南区法院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家事纠纷案件高质量办理的实施方案》,聚焦社会问题,避免激化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津南区法院执行局家事执行团队妥善处理了一起探望权案。

李某(父)与杨某(母)离婚后,女儿菲菲(化名)跟随杨某生活。经家事法庭调解,允许李某以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六将孩子接走并在约定时间送回的方式行使探望权。杨某一直不配合行使探望权,李某遂依据生效民事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之初,就陷入了僵局。执行法官张宝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意见和想法,得知杨某之所以不配合李某行使探望权,主要是因为担心女儿一旦被李某接走,就不会再被送回来。

针对该情况,执行法官与李某通过电话沟通、面谈协调等诸多方式,从当事人权利保护到孩子权益保障,从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到执行权有效行使,从法律后果到抚养孩子义务,耐心为李某释法说理。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当事人经多次沟通协商一致。

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执行法官积极与区妇联联系,依托法院与区妇联联合建立的本市首家亲情关护室,协调双方将亲情关护室作为固定探望点,让申请执行人在亲情关护室行使探望权,解决双方顾虑,得到双方一致认可。

当天,在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和区妇联工作人员及家事调解员的陪同下,申请执行人在离婚一年后第一次行使了探望权,亲情关护室内幸福的泪水与欢笑相互交织。

为有效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家事纠纷案件高质量办理的实施方案》,津南区法院执行局家事执行团队结合执行工作实际,联合区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形成执行合力,坚持“一切为了孩子”,创新家事案件办理理念,拓展办案思路,创新执行方式,以热心、细心、耐心全面推进案件办理,妥善解决每一起家事执行案件,全方位打造津南区法院家事审判特色品牌,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家庭。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1.12.9第3版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