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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天津自贸区法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作者:邰北 徐鹤文 白海戎 何玉琴   发布时间:2021-12-14 09:30:42 打印 字号: | |

在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使侵权行为在短时间内可能给权利人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后果。面对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需求与案件审理周期长、审理难度大之间存在的突出矛盾,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以下简称“自贸区法院”)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深度融合互联网技术与思维,持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通过多项举措,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创新立案、批量办理机制


在司法实践中,自贸区法院突破立案与审判相分离的模式,采取由经验丰富的审判一线法官直接负责登记立案的方式,快速解决新类型案件在立案中遇到的困难,提升效率,降低当事人立案成本。在某网络侵权案件中,该院以被告的微信账号信息为基础进行立案,破解网络侵权立案难、送达难的问题,为立案送达工作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新思路。

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往往存在原告、被告一致的批量案件,如果由不同法官处理,会造成重复送达、开庭,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针对此类案件,在避免人为干预分案的同时,法官尝试对批量案件进行集约化处理。经多次会议研究,自贸区法院制定了知识产权审判相关文件,规范合议庭组成,完善庭审程序,提高审理效率,提升审判监督科学化水平,实现审判力量和司法资源更加有效地统筹配置。


适用快审、简易审理程序


自今年一季度以来,自贸区法院集中优势审判资源,组建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团队,对标的额较小、事实相对清晰、当事人不存在送达困难的知识产权案件,适用快审模式。

快审团队根据批量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和中等难度案件较为集中的特点,制定相关制度,精准把控案件的各流程节点。同时,依托“云间”庭审系统、天津移动法院微开庭等信息化办案平台,简化审理流程,优化审理方法,将知识产权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压缩至57天。

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逐年激增的现状,自贸区法院积极推动简易程序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运用。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据市高院相关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简单知识产权案件,简化不必要的案件流程,减轻审判人员工作负担。今年以来,自贸区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已达到50%。


推进调解专业化、社会化


自贸区法院以推动高标准、全流程线上服务为切入点,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天津移动微法院、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丰富线上多元解纷渠道,更好地发挥“智慧法院”便民利民、保护知识产权功能。

今年1月至11月,该院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856件,调解率达73.3%。解纷手段和解纷主体同时发力,一方面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诉中委托调解机制,将知识产权案件委托给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诉中调解,法院及时以司法确认的形式对调解组织促成的调解协议“赋能”,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双重保障”。另一方面,引入行业调解力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与天津市娱乐场所协会签署《关于建立音乐作品等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开展音乐作品等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诉讼辅助事务协助机制,以及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专业化、社会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有效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提升。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1.12.14第3版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