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诉人群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聋哑人。在案件的调查、审理等过程中,如何让身处“无声世界”的聋哑人充分表达意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记者走访了本市多家基层法院,法官们在处理当事人为聋哑人的案件时,创新办案思路,因人因案施策,或以文字交流、或通过微信沟通,耐心细致地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切实保障聋哑人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
红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日前遇到一起双方当事人都是聋哑人的案件。王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找朋友李某借款7万余元,王某的女朋友付某为其担保。但此后王某只偿还了一部分借款,还有6万余元未偿还。李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65110元及利息,付某负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还款,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依法发放执行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李某、被执行人付某到庭接受询问,但两个人都不说话,法官询问得知,李某、付某及王某均系聋哑人。
面对这样的局面,法官通过文字向两位当事人询问能否通过书面沟通,付某、李某当即坐下来用笔和纸写下自己的诉求。根据二人提供的信息,执行法官认为,解铃还需系铃人,关键是要找到王某,于是通过文字告知李某、付某:“咱们可以通过微信沟通,我们加大力度找王某。”短短一行字,给二人吃了“定心丸”。
按照判决书上注明的地址,执行法官展开实地走访调查,先后到王某的居住地、户籍地及居委会了解情况。经调查,王某系某图书馆正式职工,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于是,执行法官向其所在的图书馆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冻结了王某工资,王某这才来到法院。法官为双方当事人建立微信群,在其中对王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训诫。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感受到法官的决心,表示会尽快履行义务。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一致意见。
南开区人民法院近日也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李某与魏某系夫妻,行某与二人系同事关系。自2020年6月起,李、魏二人先后多次找行某借款共计39万元,到期未予偿还,行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各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无法通过电话沟通。为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前往李、魏二人住所地直接送达诉讼材料,全程以书面文字方式与二人交流,告知其诉讼权利及义务。随后,法官建立了诉讼微信群,通过文字与各方当事人联络,及时、有效地推进案件审理程序。
李、魏二人拒绝聘请手语翻译,法官采取现场庭审与微信文字辅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庭审工作。经过不懈努力,行某与李、魏二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在北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尹某因与其退休前所在单位关于采购物品的垫付款存在争议而起诉至法院。开庭过程中,原告尹某因听力残疾,交流存在严重障碍。于是,承办法官耐心地将每个问题写在纸上,再举起来给尹某看,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在法官和书记员的“举牌”调解下,被告公司同意给付原告垫付款,原告当场撤诉,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