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开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医疗纠纷引起的寻衅滋事案,有力震慑了“医闹”的同时,切实维护医疗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营造稳定的诊疗秩序、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因与天津市某医院存在矛盾纠纷,王某某借故生非,于今年1月两次拨打120急救电话,谎称其有发热症状并执意要求将其送至医院就诊,到达后却拒绝医护工作者为其安排就诊,且在急诊大厅内,脱去衣服,赤裸身体,起哄闹事,在该医院住院部7楼无故殴打、追逐、辱骂医护工作者,不仅引发住院病人和家属恐慌,还一度造成该楼层秩序严重混乱。医院保卫人员报警后,公安民警赶至现场,将王某某抓获。经司法鉴定,王某某在案发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详细梳理案情,深入展开法庭调查,结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某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庭审中,王某某避重就轻,在大量确凿证据面前,仍不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法院综合考虑全案事实、证据、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