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执行局对前期已受理的王某申请津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产保全一案进行换冻解封,在天津高院执行局支持下,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几经沟通、多方协调,全部通过线上操作完成,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企业顺利发放薪资。
据了解,津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经申请人王某申请财产保全,津南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冻结被申请人津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四个银行账户存款共计450万元。为在春节前夕能够顺利发放工人工资,该房地产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向法院提出更换财产保全标的物的申请。因受突发新冠疫情的影响,涉及本案的银行线下业务无法正常办理、域外业务无法赴地办理。为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保证工人顺利拿到薪金,津南法院执行局向天津高院执行局申请进行案件状态调整,以便进行线上操作。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例会及办公办案系统,报经天津高院执行局批准,给予特事特办、加急处理,系统后台顺利开启。津南法院执行局随即发起网络查控,对涉案资金账户采取变更冻结、解除冻结等措施,一日之内全部完成,有效保证了该公司200多名工人近百万元工资的顺利发放。
疫情虽来势汹汹,但司法保障民生永远在路上。津南法院执行局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护民生、解民忧、纾民困”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持续关注民生问题,竭尽所能化解企业困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全力做好特殊时期下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