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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寓“教”于执,化解“赔礼道歉”执行难
作者:邰北 徐鹤文 郝珊珊 何玉琴   发布时间:2022-02-10 09:47:48 打印 字号: | |

都说“执行难”,当案件执行标的仅为一句“对不起”时,法院该如何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疫情防控期间,滨海新区法院执行法官巧妙利用完成防疫工作的间隙,让该案顺利执结。

老刘、小白(化名)为同一小区业主且在同一业主微信群内,双方因生活中的一些小摩擦产生矛盾。老刘利用自己听闻的一些风言风语,在业主群内发表不当言论,称“小白贿赂领导,把公司大批物资占为己有”等。小白认为老刘的言论严重失实,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故诉至法院。滨海新区法院依法判决老刘在上述微信群发布道歉声明,并向小白赔礼道歉,但老刘逾期不履行,小白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的执行标的较为特殊,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首先分析案情,确定执行思路。法官考虑到,“赔礼道歉”作为一种行为,要实现良好的执行效果,不仅要在客观上达到道歉的目的,被执行人的主观悔过也不可或缺,遂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以确保规范高效完成执行工作。

恰逢收案第二天,法官在当事人居住的附近小区协助核酸检测,遂传唤双方到小区居委会沟通。协助核酸检测工作结束后,法官立即现场组织双方就履行道歉义务进行协商。经释法明理,老刘表示真诚悔过并愿意向小白赔礼道歉。在执行法官的见证监督下,老刘当场在微信群发布赔礼道歉声明。至此,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仅用一天就执行完毕,双方矛盾顺利化解。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必将承担法律后果。在微信群发布带有侮辱性、贬损性言辞的言论,有损他人名誉和人格尊严,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在相对范围内降低,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自然人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侵权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被侵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说法

关于赔礼道歉的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通过口头或书面道歉,履行法院判决指定的“赔礼道歉”行为;二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三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时,法院可发布道歉公告或公布判决书内容等方式代替履行,公布或刊登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则由被执行人承担。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2.2.10第3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