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官,我有个继承案件刚立的案,可我春节后要回澳门,案子能不能快点审理,希望能在春节前结束。”“好的,法院已经了解您的情况,将尽快排期开庭。”近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该案中,被继承人刘某某不久前因病去世,继承人为其年近八旬的配偶及三个子女。子女们匆忙从澳门、海南、北京等地回津奔丧。处理完老人的后事,几人商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同意过户到母亲名下。
由于春节后要离津,几位当事人想赶在春节前把房产继承办理妥当,避免日后为房子继承的事情来回奔波。承办法官了解当事人的意愿后,在立案转天即为当事人安排庭审、制作调解笔录,当庭送达调解书,办理诉讼费退费等事宜。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一天时间,高质高效为当事人解决了继承事宜,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涉外案件和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常因送达环节繁琐,审理期限较长,如涉及管辖异议、调证、外国法查明等程序,审理周期会更长。法院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针对不同纠纷类型及案件特点进行程序分流,创新审判方式方法,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对于不需要委托送达的能够即时联系上当事人的案件,完成电子送达后,尽快排期开庭,充分运用“天津移动微法院”线上庭审;对于因技术原因未能登录平台的当事人,以微信视频连线形式参与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代替纸质笔录签字,在卷宗中保留开庭视频材料,让部分涉外案件纳入审理“快车道”。特别是疫情期间,更是做到司法服务“不打烊”,诉讼活动“不停摆”,审理效率“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