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届北京冬奥会期间,奥运健儿们在赛场上以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奋力拼搏;在幕后,冬奥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也在争分夺秒,跑出了奥运速度。
2022年2月9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T网络公司对北京A网络公司等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提起的诉前行为保全案件。受理后,法院24小时内即作出民事裁定,判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在涉案的直播App提供第24届冬奥会赛事节目相关内容。
诉前行为保全是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情况紧急的情形下,于诉前向人民法院请求禁止被申请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救济措施。法院经审查认为,北京冬奥会的比赛日程只有16天,赛事活动具有极强的时效性。申请人公司经合法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被申请人未经授权,通过其运营的App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的直播、回看、短视频,其行为减损了申请人可能获得的关注度和用户流量,攫取了不当的商业利益,对申请公司运营的视频软件造成现实的、可预见的损害,且该行为违反了体育赛事转播应当获得合法授权的商业惯例和法律要求,明显具有不正当性。故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在该App提供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节目相关内容;如被申请人不停止侵权,法院将通知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冬奥会期间停止为涉案App提供网络服务,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我国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主办国,对冬奥会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开发,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工作,也关系到奥运经济良性发展。天津自贸法院将积极履行司法职能,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维护奥运赛事节目的健康有序传播,营造良好的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