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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市高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作者:韩雯 傅捷   发布时间:2022-02-23 09:33:01 打印 字号: | |

2月22日,市高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法院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2022年工作。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加强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要牢记“国之大者”,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严格公正司法,着力破解司法顽瘴痼疾,公正高效审判执行好每一个案件。要坚持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司法权制约监督及诉讼制度等改革,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要勇于自我革命,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来源:《天津日报》2022.2.23第2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