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有的父母给孩子买学区房,有的父母给孩子报了辅导班,但是也有的家长却动起了歪脑筋。这不,一男子就另辟蹊径,办了张假证,不仅没能让孩子进入理想的学校就读,自己还触犯了法律获刑。近日,北辰区法院向社会通报了这起案件。
2020年6月份,被告人孙某为了能使长女孙某某在北辰区某学校上学,花费人民币1000元找他人制作某学校学区片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居民户口簿,并将上述证件送至某学校审查入学资格,后被发现为伪造证件。经核实,孙某持有的某学校学区片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居民户口簿均系伪造。
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鉴于被告人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孙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