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法院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形势任务,安排2022年工作。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奋力推进新时代天津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加强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要牢记“国之大者”,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和人民法庭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严格公正司法,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破解司法顽瘴痼疾,公正高效审判执行好每一个案件。要坚持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司法权制约监督及诉讼制度等改革,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要勇于自我革命,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加强司法廉洁、纪律作风、司法能力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会上宣读了《关于2021年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情况的通报》,全市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