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邻右里,鸡毛蒜皮,看似不起眼的案件,背后却连着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民生大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对在全国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作出部署。各地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法庭布局、完善保障措施、强化职能发挥,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并探索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法治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
每个工作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石凯丽都会准时到达法院门口,随后乘车到50公里以外的宁河区法院派出法庭——潘庄人民法庭开始一天的工作。协助员额法官草拟判决、开展证据交换、现场勘验、外出送达、调解案件……一项项工作有条不紊,有法律问题找“石法官”已成为潘庄法庭辖区群众的共识。这是人民法庭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个缩影。
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
去年9月15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将司法触角进一步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创立司法志愿者制度,缓解“人案矛盾”,通过递进式减负,使人民法庭法官更加专注于司法裁判;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2个法庭+42个巡回审判点”基础上拓展“三个点”布局,即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法庭联系点、在所有村居设立法官联系点、在未设乡镇的主要居人岛屿设立巡回审判点,采取预约就地开庭、上门审理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
“人民法庭在实践工作中各具特色、亮点纷呈,从强化党建队建、争取地方支持、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基础保障、完善经费保障、购买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强化自身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说。
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小法庭”发挥“大作用”。围绕人民法庭建设亮点,最高法先后发布了两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
在高级人民法院层面,吉林、湖北、广东三地高院突出强基导向,探索建立省级层面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注重向人民法庭倾斜,优先提拔任用人民法庭干警,通过“拴心留人”具体举措,切实解决“人案矛盾”“人事矛盾”。
在中级人民法院层面,广东广州中院、云南曲靖中院健全考核工作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激发人民法庭工作活力。
在基层人民法院层面,天津津南法院、江西上饶婺源法院健全考核机制、加强智慧化建设、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在人民法庭层面,北京通州法院马驹桥法庭、河北唐山丰南法院胥各庄法庭、安徽六安裕安法院新安法庭等在实践工作中各具特色、亮点纷呈。
此外,以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国四级法院院领导深入人民法庭开展调研,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水平。
据统计,全国法院参与本次基层人民法庭调研的院领导共10780名,实地驻点人民法庭9025家,调研力度、范围、参与人数前所未有。各地各级法院院领导共撰写调研报告3466篇,参与解纷13708件,现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4391件。
“全国各地人民法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区域特色,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诉讼体验以及精准化、差异化的诉讼服务,受到人民群众普遍好评。”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这些做法严格贯彻《意见》,坚持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了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了基层司法能力,展现了人民法庭制度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强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