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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积极借助乡贤力量 化解基层矛盾促进法德并济
【今晚报】法官联手乡贤 讲“老理儿”解心结
作者:李倩   发布时间:2022-03-03 10:24:41 打印 字号: | |

张老三(化名)和李老四(化名)是同村村民。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这两位却因为“一亩三分地”吵得针尖对麦芒。原来,这两家人承包的土地相邻,张老三说李老四把中间通行的道路侵占了,盛怒之下,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法官对案情进行条分缕析后发现,仅划分出土地边界并不能彻底化解矛盾,打开两个人的“心结”才是关键,但这两位的脾气一个比一个倔,这该如何是好?于是,法官巧妙借助乡贤的力量,加之释法明理,彻底平息干戈,实现案结事了。


两家针锋相对

前不久,蓟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法官王巍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官庄镇某村的两户村民因为承包土地道路通行的问题产生矛盾。两家承包的土地相邻,因为山地交错,土地间原有一道窄窄的浅沟相隔,当初承包时,窄沟边上开辟出一条小路,窄沟加上小路,就形成了两片土地的分界。但因为年代久远,浅沟逐渐被沙土填平,道路也已模糊不清,边界早已不复当年那般清晰可见。张老三说,那条沟有1米宽,小路有2米宽,分界处一共有3米宽,现在被李老四种上了树木和农作物,影响了自己通行,要求对方清除附着物。李老四却说,分界处根本没有3米宽,况且农业承包合同及村委会的分地单中均未标明田间道路的使用问题,自己种树不算违规。

受理此案后,王巍首先到现场进行勘验取证,又联系当地村干部详细了解案情。法官为双方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并对他们说:“你们是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平时也没什么积怨,在便利自己的同时也要为他人着想,大家互相体谅,才能邻里和睦。”法官的劝说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双方的矛盾,但两家人还是不肯让步,不同意调解。


案件峰回路转

开庭当日,被告李老四请来一位证人,是一位85岁高龄的老者。奇怪的是,老人家虽然是被告请来的证人,但他的证词却并不偏袒李老四。老人家在法庭上说:“咱们都是一个村的,因为这点地闹得这么难堪,实在不应该,如果你们确实都想要地,那就从我家的承包地里分出一块给你们。”老人家的言辞立刻引起了法官的注意,法官敏锐地感觉到这位证人很可能促进问题解决。庭审后通过沟通,法官得知这位老人是村里辈分很高的一位长者,张老三和李老四对这位老人都很尊敬。于是,法官就主动邀请老人一起做调解工作。果不其然,在老人调解后,双方原先的执拗都松动了。最终双方分别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张老三申请撤诉。

这位85岁的老人就是一位乡贤,他在乡亲们的心中很有威望,村民都乐于接受长者的教导和劝解。此次纠纷中,法官抽丝剥茧找到问题关键,联手乡贤,辨法析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王巍说:“法官断案,辨析真相只是第一步,化解矛盾才是最终目的,必要时我们会借助乡贤的力量,促进法德并济,在普法的基础上,倡导互谅互让和诚实守信,引领美丽乡村新风尚。”


弘扬传统美德

无独有偶,一次,该院民事审判二庭的法官赵国动在洇溜镇某村进行法治宣讲,闻讯赶来的邻村村民向法官求助称,老吴(化名)种的玉米被老刘(化名)踩倒了几棵,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法官经深入了解得知,双方的矛盾也是因为老刘觉得老吴将玉米种在了土地边界上。为了第一时间化解村民的烦心事,法官来到田间地头,请来村里的乡贤,一边制作现场勘查图,一边释法明理,同时,请乡贤引导二人不要因为小事伤了和气。最终,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由村委会按照共同确定的规则,现场划定土地边界。案件圆满解决,两家言归于好。赵国动表示,鼓励和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依规开展自治,善用乡贤,把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无讼”“和合”等治理智慧与诉源治理结合起来,不仅可以有效化解矛盾,更能起到传播法治思想、弘扬传统美德的作用。

 
来源:《今晚报》2022.3.3第5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