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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播撒希望,绘就幸福生活蓝图
作者:王俏   发布时间:2022-03-08 09:32:5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六一”儿童节公众开放日活动,80多名来自东交民巷小学和文汇中学的学生代表参加了开放日活动。本报记者 王 俏 


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习近平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服务家庭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完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坚持调解优先、当事人亲自到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原则,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制度,探索加强家事审判机构建设新路子。

守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平安幸福的持久工程,散发的不仅是法治的光芒,更是人性的光芒。


应时而变,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1984年10月,新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长宁诞生;30多年来,少年审判工作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

多年来,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机构,少年法庭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

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挑战和考验。

2020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精神,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少年法庭的职能定位和受案范围;强调加强审判机制和组织建设,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专门统计;提出对未成年人审判进行专门的绩效考核。

该《意见》的发布,对提升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解决未成年人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审判巡回审判点。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国法院共成立2100余个少年法庭。

如何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保护?人民法院在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下了功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万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

在审判工作之外,法院干警还会通过不同的形式来到孩子们身边,把法律知识和关心爱护一并送到孩子们手中。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开展寒假关爱儿童活动,把法治安全教育送到儿童身边;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活动,让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用生动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绝不姑息,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犯罪

2021年2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后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的决心。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2013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35493件,惩处罪犯36540人。对其中罪行严重、情节恶劣者,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纵容,绝不姑息。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应当从重处罚的9种情形等。

为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如2020年发布7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2021年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既彰显了人民法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定决心,同时对震慑犯罪、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而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人民法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联动机制,强化校园欺凌暴力预防。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判处未成年人罪犯比2013年减少了2.2万人。

“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人民法院将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落实在行动上,适应形势发展,通过深化综合审判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等,谋划少年法庭工作改革发展,通过强化专业审判,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综治联动,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家务事,天下事。你们的家事审判工作具有专业化、便利化、多元化、社会化的特质和感情修复功能,改革创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2022年2月21日,全国人大代表刘璠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参观调研时不吝赞誉。

2021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建的“中国法院家事审判网”正式上线运行,以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人民法院还在立足审判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不断延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妇联、团组织等综治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形成了综治联动,成效初显。

2021年9月,由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全国妇联共同编写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与公众见面。书中讲述的均为近几年人民法院审理的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大量实际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结合典型案件审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巩固、扩大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方式,也是培育、提升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必然要求。

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两地同时生效。该安排被誉为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项创举,是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实和丰富“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对保护跨境婚姻双方及家庭利益,增进两地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该《意见》共计20条,从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各部门具体职责、协助执行义务等各方面作出了规定。《意见》明确,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坚持依法、及时、有效保护受害人原则,坚持保护当事人隐私原则,坚持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原则。

各地法院也在进行着有益探索——

2021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手省妇联成立心理工作站,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中妇女儿童申请人提供服务;

9月,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解决家暴案件证据收集难问题,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在全省首创“巾帼维权代跑员”制度;

12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同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工作举措》……

就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当晚,全国首部记录家事审判工作的原生态法治纪录片《家事如天》(第二季)第一集在CCTV-12《现场》栏目和央视频同步播出。该纪录片以“家和”为主题,选取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离婚、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探视权、遗产继承等典型案件。节目第一季于2021年3月播出后,舆论反响积极热烈,曾引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基层法官的热议。

年轻夫妻离婚吵架,法官在法庭上默默抱起困了的小孩子哄睡;法官下乡巡回审判赡养纠纷,被每月只要求300元赡养费的老夫妇感动到“破防”落泪……过去一年,在这些难忘的镜头背后,我们看到了家事法官的满满温情。

随着“加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促进和谐家庭建设”的时代呼声越来越强,人民法院与时代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各类侵犯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将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切身感受到司法保护就在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身边。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3.8第5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