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务公开 > 预算公开
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3 17:29:48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其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6、对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市法院系统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通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设27个职能处室。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2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069.9万元、教育支出3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3万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2100.8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2100.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644.7万元,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521.8万元,占11%;一般公共预算19579万元,占89%;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22100.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644.7万元,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438.2万元,占65%;项目支出7662.6万元,占3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57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877.1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压减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57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87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548.1万元、教育支出3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79万元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877.1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7548.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1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压减预算,其中:“法院”17548.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240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案件审判”5140.8万元,主要用于高院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394.7万元,包括:“教育管理事务”39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解释说明。)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6.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6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59.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38.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财政要求部分公用经费按现在项目经费申请报送。其中:

人员经费12195.4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9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5.5万元。

公用经费2242.8万元,主要包括:水费30万元,电费330万元,取暖费40万元,物业管理费666.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51万元,工会经费90.3万元,福利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81.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均减少。

具体情况: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较少出国(境)。

二、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27.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换车辆种类。

三、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42.8万元,包括:水费30万元,电费330万元,取暖费40万元,物业管理费666.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51万元,工会经费90.3万元,福利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9.2万元。主要项目是:信息化运维服务1356.6万元,物业管理服务966.6万元,其他服务5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金额5140.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负责全市初任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职培训,全市三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在职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法官职前培训、晋升高级法官的晋高培训,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培训,充分发挥全市法院法官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2.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的规定》(2021年9月修订),天津法官学院负责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的日常事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度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学术论文的征集、指导、研讨、报送等工作。

3.经市版权局批准,创办内刊《法官学苑》,面向全市三级法院发送,秉承“研修司法理论,服务司法实践”的办刊宗旨,打造学术研究与审判指导的平台,实现教学、科研、审判三者的有机结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法官学院内设3个职能处室。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法官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部门收入预算458.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5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天津市法官学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458.1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458.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般预算拨款略有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2年支出预算458.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上涨。其中:基本支出458.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8.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上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8.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略有增加。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上涨。

(二)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394.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1.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4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法官学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上涨

人员经费395.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教育管理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公用经费62.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法官学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法官学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法官学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2.8万元,包括工会经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法官学院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