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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紧扣“四个突出” 以扎实业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14 09:43:54 打印 字号: | |

天津三中院自2019年4月正式履职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三年结案36753件,诉讼标的总额4367.17亿元。

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上突出“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北京一中院、河北廊坊中院构建协作机制,开展协助执行等合作167次;完善涉京冀案件监管机制,审结涉京冀案件1万余件。围绕津城滨城“双城”发展,开展常态化司法问需,将服务单元精细到园区、产业,并推行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等精准服务措施。围绕辖区大局需要,制定建设现代化法院五年规划,明确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871”生态工程建设等33项重点工作。

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上突出“精”。服务我市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对盗播重大体育赛事行为等深化禁令探索,引入经济学分析法等实施惩罚性赔偿6300余万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600余件。服务我市培育壮大战略科技力量,形成技术调查官广泛参与、技术咨询和专业鉴定有力补充的技术事实查明“天津法院经验”;妥善审理化工科研领域标的额5亿元的技术秘密纠纷。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参与《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29项建议得到采纳;与市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委等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全链条保护。

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突出“优”。提升司法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制定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度方案,出台约定司法送达地址、企业无讼证明快速办理、取消非必要鉴定评估等举措,审结涉企案件2.3万余件。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涉民营企业案件评查机制,妥善处理无偿收回的闲置国有建设用地存有抵押权等疑难问题;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950件,对使用“海河乳业”相似包装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精准助力企业纾困,充分运用“活封”“一揽子”处理等措施,妥善解决辖区重大项目运营纠纷,多家国企10亿余元债务危机得以解除,网络数字领域等一批中小微企业走出危机。 

在推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上突出“实”。服务保障安全发展,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措施,稳妥审结涉黑恶案件;稳妥处置涉众经济犯罪,在某集资诈骗案中挽回群众损失3.7亿元;适应创新型金融发展,审结金融案件标的总额880余亿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成立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证监、仲裁等部门深化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近5000件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结我市首例侵害烈士名誉权案件,审结的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案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并推动直播平台加强监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辖区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搭建沟通协调和指导平台,推动解决别墅征收、僵尸车治理等执法难题;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助推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责任编辑:杨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