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丽法院民二庭法官王帅适用新民诉法采用独任制审理一起普通程序案件,该案件系东丽法院在新民诉法实施后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普通程序案件。同时,法官张宇鑫也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圆满调解解决一起民事纠纷,该案件双方当事人从立案到结案全部诉讼活动全部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完成,系新民诉法实施后民二庭首例。
2022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此次民诉法的修改,在简化诉讼流程、缩短诉讼周期以及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上均作了全新的规定。
首先是简化诉讼流程,修改后的民诉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规定改变了以往必须由审判员及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普通程序审理的规定,对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减少了合议庭合议的环节。适用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也使得开庭安排更加灵活,起到了简化诉讼流程的效果。
其次是缩短了诉讼周期,修改后的民诉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适用修改后的民诉法后,审判周期将至少缩短两个月,以法官王帅审理的案件为例,适用新民诉法从当事人立案到判决书正式生效,仅需要五个月的时间,与以往动辄需要八、九个月才能判决生效的公告案件相比,审理周期得到了极大缩短。
再次是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完善了在线诉讼和送达规则。修改后的民诉法规定,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根据上述规定,部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完成全部民事诉讼活动。如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网上立案,立案后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网络庭审,庭审后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如法官张宇鑫审理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中,原、被告当事人从立案到结案均未来过法院,所有诉讼活动均通过信息网络平台进行,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东丽法院高度重视数字化、科技化建设,在2021年设立送达中心,通过送达中心快速高效的向当事人进行电子送达,在2022年又在原有两个互联网法庭的基础上新建了三个互联网法庭,使互联网法庭数量达到五个,满足了现阶段互联网庭审的需求。相信随着当事人对互联网审判模式认可度的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审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