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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印发“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2-06-02 10:31:0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 体 要 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审判执行活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宪法法律,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不断增强全市法院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到2025年,全市法院普法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普法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法院干警开展普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审判职能与普法责任不断融合,形成具有天津法院特色的普法成果。通过法治实践和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素养,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市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市法院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聚焦民意、贴近民心,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助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和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主 要 内 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党课、干部培训、法官学院重点课程,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主题征文、课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在天津法院自有媒体和网络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习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严格落实新任法官、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12 ·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解读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法院干警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活动。突出以案释法,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创作民法典动漫、短视频等普法作品,综合运用全媒体、全渠道传播手段宣传解读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结合法院审判职能,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我市重要地方性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全市法院在服务保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领域的司法实践,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大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一”劳动节、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六·一”儿童节、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重阳节等时间节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着重围绕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公共安全、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和校园欺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退役军人保障、个人信息保护、英雄烈士保护等主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党员干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党员、干部的考核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自有平台媒介,做好党内法规宣传报道,切实增强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工 作 举 措

(一)坚持聚焦重点对象开展常态化普法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依托少年法庭,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落实法院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充分运用法院开放日、法官讲法治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打造一批道德与法治案例精品,建设法治案例教育实践基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提升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整体合力。

加强企业家法治教育。依托与工商联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基础上,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组织企业家和商会代表走进法院旁听公开审理涉企案件,听取企业家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强化法治宣传实效,全面提升企业家法治素养。

(二)坚持围绕司法全过程开展精准化普法

把普法工作融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新制定公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普法宣传。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强化判前释明、判后答疑、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案件审理、解决矛盾纠纷中学习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明晰法理。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让裁判文书直接反映案件的裁判依据和理由,有机融合法理、事理、情理。落实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积极动员人民陪审员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法治宣传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法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退休法官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继续与天津电视台联合办好“今日开庭”节目,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审理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让典型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三)坚持通过司法实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贯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持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法院系统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先进典型人物,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坚持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传播

组织创作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院文艺展演展播、法院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善天津法院陈列馆。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大对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普法力度,大力宣传相关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能力,以讲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宣传天津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对来津、在津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

(五)坚持全面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普法活动。推动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在诉前或者诉中开展调解工作的指导,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资源向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下沉,依托平安天津和“无讼”乡村社区建设,依靠基层党委政府以更大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六)坚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性开展普法

不断创新全市法院法治宣传教育的体裁、形式、方法、手段,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普法宣传,着力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把握短视频发展趋势,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扩大移动直播、短视频等新兴传播方式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全国法院“金法槌奖”等各类普法视频评选活动。建设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宣传体系,不断拓宽普法平台和渠道,实现全景、立体式普法。充分运用好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四大平台以及全市法院门户网站,展现阳光司法,为全民学法用法提供有力支撑。


四、组 织 保 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法院党组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组书记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普法职能部门要积极推动普法工作任务在本单位落地落实。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科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注重强化制度保障

强化制度、机制保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普法工作调研力度,扩充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办案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不断提升队伍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市法院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切实予以保障。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全市法院要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自查评估。配合市、区普法办对“八·五”普法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终期总结验收。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出现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情况发生。认真总结推广本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法院之间的交流和借鉴,推进工作不断深入。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