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海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罚没财产案件过程中,对阻碍拍卖、妨害司法执行的竞拍人予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静海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在案的苹果手机一部进行处置,并在淘宝网公开拍卖。执行法官通过调取竞拍数据分析得知,该手机的起拍价为1元,在加价幅度仅为10元的情况下,竞拍人闫某经过22次竞价,以最高价竞得。但在竞拍成功后,闫某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尾款。之后,经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闫某以“不了解竞拍流程,手机无法解锁,不想要了”为由悔拍,拒绝支付尾款。
闫某多次参与拍卖,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付款,已属于恶意竞价行为,严重扰乱法院司法拍卖秩序,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对闫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以示惩戒。经法院传唤,闫某表示服从罚款决定,积极缴纳罚款,并手写悔过书。
司法拍卖是及时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和维护民事交易安全的重要执行措施,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拍卖,更不属于一般的网络购物,在参与司法拍卖前,要详细了解拍卖规定,切勿盲目跟拍,更不能恶意竞拍、悔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