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津南法院执行局依法依规处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端某某为亲戚关系,双方因债务纠纷诉至津南法院。判决生效后,端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张某某遂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网络查控和现场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期间,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长期使用他人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等进行经营活动和大额消费,希望法官能对该线索进行核实。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将于近日到院参加其他案件庭审,经与审判法官沟通,制定了拘传方案。执行局提前布置警力,在被执行人参加庭审后,对其进行了拘传。
被执行人拘传到案后,执行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经对被执行人手机关联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等的余额和资金往来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利用其他账户逃避执行的行为。经质证,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调查结果予以认可。
但在询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言辞激烈,互相辱骂,并产生肢体冲突。面对此突发情况,执行干警及时予以制止,稳控现场秩序,将双方进行分隔处理。鉴于双方的过激行为,执行局干警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训诫,责令其作出检讨。后经法官释法明理和批评教育,双方当事人均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申请执行人保证今后会利用合法手段解决纠纷,尊重司法权威。被执行人将尽快筹措案款,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