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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
作者:穆嵩   发布时间:2022-06-20 10:34:08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近日,红桥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刑庭员额法官担任主讲人,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为题,从本法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总体思路、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宏就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出具体要求,要坚持学懂弄通,准确适用法律,相关办案人员特别是刑事、执行部门一定要学懂弄通,要结合高院组织的专题讲座内容,逐条深入学习、及时掌握,做到准确适用;要高度注意涉黑恶案件的财产处置问题,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各类执行手段开展“打财断血”,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要坚持系统推进,完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落实好高院《关于做好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现有制度,落实案件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等工作要求,规范案件请示、数据统计、庭审旁听等方面工作;做好相关线索的排查、移送,民事、执行等部门发现有组织犯罪相关线索要及时报送研判;发现重点行业领域问题要适时发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区扫黑办、上级法院通报工作情况;做好相关材料的梳理、存档,为迎接专项督导工作做好准备。要坚持发动宣传,刑庭和研究室等部门要采取组织宣讲、以案释法、创作新媒体作品等形式开展宣传,利用好案件集中宣判、主题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扩大宣传效果;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相结合,切实为打击治理有组织犯罪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