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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线上一次全调
   发布时间:2022-07-27 11:11: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了9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9年10月份,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与作为被告的多名购车人及某物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原告为购车人向案外人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某品牌车辆支付购车款。车辆登记在某物流公司名下,租赁公司保留所有权,车辆出租给购车人使用,由购车人按月支付租金,物流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九名购车人自2021年5月起就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鉴于此类案件已有大量生效判决和调解案例,承办法官以简易程序安排9案在同一天开庭审。但在第一起案件庭审过程中,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其挂靠的物流公司都强烈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三方在诉辩过程中情绪激动、冲突加剧。

为慎重起见,承办人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由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仔细研究类案生效判决并与物流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倾听企业诉求。

通过与各方当事人深入沟通,再次开庭时,担保方物流公司抵触情绪大大降低,庭审后当事人还主动向法官表达了调解意愿。

法官抓住契机,开庭审理与沟通调解同步进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原告对被告作出最大让步,自愿放弃租金加速到期请求和全部违约金及罚息,延长还款期限,并同意承租人从调解次月起继续按月还款,解除对担保方物流公司部分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物流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并表示将监督承租人按约履行,承租人确有实际困难时物流公司会给予帮助。

9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保证了原告的资金回笼,为承租人继续运营提供了机会,也为担保方物流公司缓解了压力,真正实现了三方共赢。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