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辰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执行异议之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某建设工程公司是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因被申请人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评估过程中,案外人对案涉房产提起确权之诉,执行案件被裁定中止。经过一年多确权之诉后,案外人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承办法官主动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建设工程公司作为民营施工企业,受房地产市场行情影响,经营举步维艰,且被执行人对生效调解书的调解事项并没有异议。法官决定开展调解,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其最终表示愿意和解,并主动将和解款项打入该建设工程公司账户。
下一步,北辰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