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协同联动西青区中北镇司法所,成功扣押某案件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一辆,以最大程度弥补申请执行人的损失。
滨海新区法院受理的某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正在进行社区矫正。执行立案后,集约查控团队立刻对被执行人进行“四必查”工作,查询结果反馈刘某名下有一辆机动车。为避免其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查封机动车底档,并立刻约谈刘某,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快将车辆交由法院执行。刘某在电话中表示一定会配合工作,并约定车辆交付时间,但此后就拒绝接听电话、回复短信,到了约定时间,刘某也一直未履行。
办案团队立即前往刘某在西青区的住所,寻人未果后转而去中北镇司法所了解相关情况。司法所联系刘某,向其陈明利弊,要求其积极配合,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办案团队终于再次与刘某取得了联系,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刘某表示愿意主动将车辆交付法院执行。办案团队在向刘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终于成功扣押涉案车辆,有效促进该案件执行。
今后,滨海新区法院将继续担负起职责与使命,积极与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