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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用执行的“温度”拂去亲情中的“阴霾”
   发布时间:2022-09-02 11:05: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蓟州法院多措并举,成功执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老陈一家原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大家庭。2021年小陈身患重疾去世后,其妻小王与老陈因遗产问题产生分歧,双方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小陈留下的相关不动产、动产归小王母子所有,存款归老陈夫妇所有,由小王母子给付老陈夫妇遗产折价款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小王母子未按判决内容履行,老陈夫妇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联系了被执行人小王,督促其履行判决内容。小王表示,在丈夫去世后,她独自抚养孩子,并且无稳定收入,因此无法立即履行判决内容。老陈夫妇要求法院拍卖小王名下房产但该房是作为学区房留给孩子上学使用,如果老陈夫妇执意要求拍卖该房产,孩子将得不到更好的教育,这也不是老陈夫妇所愿意看到的。

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小王名下虽确有财产,但如果机械性地拍卖该房产,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小陈作为家中独子,他的去世已经让年近七旬的老陈夫妇伤心不已,如果双方矛盾继续加深,势必会影响老陈夫妇与孙子之间的往来,这对老人是再一次的伤害。法官便再次找到小王,对她进行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最终小王在娘家人的帮助下凑齐了案款,主动交给了老陈夫妇。

法理无情,人有情,执行不是机械的,执行要有“情”有“理”,用执行的“温度”拂去亲情中的“阴霾”。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