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高院要闻
天津法院这些个人和集体荣获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发布时间:2022-09-16 15:18:20 打印 字号: | |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全市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30名同志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6个集体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这次受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是我市公务员队伍中的杰出代表,是我们身边的榜样、学习的标杆,其中天津法院系统2名个人 1个集体榜上有名,让我们了解一下他们。

 

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刘辰同志从事民事案件的审理12年,结案4300余件,她工作业绩突出,连续多年结案数量、平均结案天数、调撤率等各项指标均位居院内前茅。她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帮助长期信访的拆迁户快速取得产权证,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她恪守为民情怀,主动到古稀老人的住所处当街为老人开庭。她不断追求创新,大胆尝试新技术新方式,带领2个审判团队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5天即完成1047件案件的审理工作。多年来,她主审的案件无一错案,在工作中她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用实际行动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义”的要求,实现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王丽平同志参加工作18年来始终奋斗在审判业务一线,审结各类案件1700余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700余件。她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干工作事无巨细,多年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她坚持深入了解“案卷”背后的隐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她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卫士,加强对创新成果和知名品牌的产权保护,妥善审理各类知名品牌专利侵权、商标侵权案。她是学用并重的研究型法官,是首批天津法院调研人才库成员、天津法院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

 

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牢固树立服务和保障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观念,立足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审判能力过硬,积极担当作为,在金融、破产审判和营商环境建设评价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加强破产审判专业队伍培养,在全国较早成立“破产法庭”,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审判工作在全国处于先进地位,为化解天津大型国有危困企业债务危机、防范金融风险做出了较大贡献。加强对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法律问题和风险的前瞻性研究,提高金融审判质效,服务保障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保护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落实好为人民群办实事工作,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努力创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自己付出多一点、辛劳多一点,就能换来群众安全多一点、方便多一点、幸福多一点,期待在榜样的带动引领下更加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