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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立足金融审判 助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9-27 09:03:35 打印 字号: | |

9月21日,天津三中院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举行金融商事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履职三年来金融商事审判总体情况,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和10大典型案例。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立群出席,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张立新主持。市金融局、市工商联和辖区工商联、天津自贸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东疆综合保税区自贸局、金融机构代表、商会代表、企业代表、欧美同学会代表以及中国新闻网、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天津日报、今晚报等新闻媒体50余人参加。

2019年4月依法履职以来,天津三中院组建了专门审理金融商事案件的审判团队——金融合议庭,集中审理管辖的一、二审融资租赁、金融借款、保险、票据、保理、银行卡、信托等金融类案件。截至2022年3月,三年共受理金融商事案件1922件,审结1760件,案涉总标的额约1059亿元。其中,一审案件审结574件,调撤率达55.05%;二审案件审结1186件,调撤率达19.14%。

三年来,天津三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度参与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任务,立足于金融审判职责,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辖区金融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深度走访调研、座谈问需,靠前服务,建立融资租赁企业诉讼保全信用担保机制,以及采取试行约定司法送达地址、金融案件立审执无缝衔接、案件保全优化统筹等一系列“靶向”措施,为企业送去司法最实惠。透视行业风险,建议先行,“精准锚定问题”“精准提出建议”“注重跟踪反馈”,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预警和辅助决策功能,帮助金融市场管理主体查漏洞、防风险,引导市场交易主体规范经营。聚焦重点领域,发挥金融审判能动性,在法律范围内支持一批“租赁+保险”“租赁+担保”等普惠金融业务,助力辖区深化拓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产业生态链;审慎审理涉及嵌套式融资租赁、金融网贷、虚拟货币等案件,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和交易效率,发挥司法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内外双向发力,府院联动,与市金融局、辖区法院签署框架协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金融司法、行业监管优势互补,快速化解金融商事纠纷;依托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与专业组织协作,聘请金融商事类专家,组建调解员队伍,圆满完成多起融资租赁纠纷诉前调解。贯通金融纠纷化解程序,建立类型化金融案件快办机制,实行要素式审判,快速查明事实,提高诉讼效率,高效审结案件475件,调撤率33.47%。疫情期间,以“要素式+互联网”模式,调解办结一起标的额3.88亿元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融资租赁案,入选我市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灵活运用调解、保全置换、“一揽子”解决互负债务等手段,盘活相关企业资产1.63亿元,圆满化解一起涉及京津冀三地的新型环保重点项目融资租赁纠纷。专门组建“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涉金融案件的保全、执行工作,重点关注金融类案件资金走向、风险控制等,为相关金融案件执行提供良策。

下一步,天津三中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既注重维护金融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着眼金融创新及时更新审判理念,为合法合规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创新成果提供更好更完善的司法保障,为我市高水平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