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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女子美容遭遇无证“黑店” 法官提醒谨防“美丽陷阱”
作者:赵鑫 寿格格 李睿   发布时间:2022-09-27 09:39:13 打印 字号: | |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随着医美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利用科技手段让自己的容貌更上一层楼。但随之而来的,是医美行业因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而存在的隐患。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爱美女士与一家无资质美容院间的维权案件。

付某(化名)是一个一向追求时尚的人。在一次聚会中,经亲戚介绍,她认识了一家美容机构的经营者耿某(化名)。在耿某的推荐下,付某选择了进行双眼皮及开眼角的手术,可手术效果很不理想。经过二次修复和漫长的恢复期,效果仍未能令人满意。从此,付某便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可换回来的却是美容院的关门大吉和耿某的逃之夭夭。无奈之下,付某只好将耿某诉至法院。

由于没有经验,立案之初,付某手中除了一份有耿某和医师宋某的签字,保证安排修复的合同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造成案件很难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查明全部事实真相。在法官团队多番调查联系后,依法追加了两名医师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并成功对被告和第三人送达了相应的诉讼材料,使得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法庭经审理发现,原来耿某经营的美容机构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手术的实际操作者宋某也没有相应的医师资格。最终法庭依法判决被告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被告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自始无效,而被告作为过错方,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在以往的案例中,也曾遇到过美容店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即使是在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机构中,也有部分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这是近年来美容院整容失败案例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在这里法官提示市民,爱美本身没有错,但是大家在想要进行一些医疗美容项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审查其是否有相应的医疗资质。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2.9.26第4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