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天津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高屋建瓴、气势恢宏、催人奋进,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辉,充分展现出高度的历史自觉、坚定地历史自信、强烈的使命担当、深厚的为民情怀。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和国家五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十年以来发生的伟大变革,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历史性决战中积累的最大政治成果,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最大政治保证。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要求,要围绕党的二十大各项目标任务,主动融入大局工作,强化服务保障。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研讨,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高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院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