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报告大纵深概括伟大成就、大视角提炼伟大变革,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宣誓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擘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系统部署未来一个时期和今后5年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是彰显领袖风范、宏韬伟略、人民情怀、历史担当的好报告。人民法院要切实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履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砥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坚决筑牢政治忠诚。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强化对“两个确立”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矢志不渝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历史使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担起司法之责、贡献司法之力、展现司法之为。
二是准确把握新任务新要求,主动融入大局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明确的目标任务,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司法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以“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的站位和担当,主动融入大局、有力服务大局。严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作为第一位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优化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不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三是积极回应新期盼新需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理念,牢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涉民生案件,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取得新成效,巩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全面优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智慧法院成果应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推进全民守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更好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坚决响应“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求,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持续巩固和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持续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警带头树立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