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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巧用线上“云”调解 服务企业促双赢
作者:徐梦颖   发布时间:2022-11-09 10:28:24 打印 字号: | |

公司证照对外代表着公司的意志,是公司的表象。在公司相关人员发生变化后,以前有权保管、持有公司证照的人员不再有相应权利,如其不履行公司证照返还义务,则会产生相应的纠纷。近日,津南法院通过调解解决了一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打开当事人心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根源。

原告天津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有两名股东,为被告张某及第三人杨某,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杨某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执行董事,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由张某保管。现科技公司不再正常经营,杨某有意注销公司,亟需相应的证照。张某则要求按照持股比例,分担其为科技公司经营垫付的款项,否则拒绝返还公司证照。故科技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得知杨某与张某双方经营理念存在分歧,就公司经营有过多次纠纷,但双方皆有注销公司的意向。基于此,承办法官明确了该案审理的最佳路径,并非专注于科技公司要求返还证照的依据,而是协调双方配合完成公司后续注销事宜。法官通过微信进行证据交换,固定了张某的垫付款项数额,同时向杨某释明,作为公司股东应分担相应费用,且双方配合完成公司注销流程更加便捷。在确定调解方案后,通过在线诉讼小程序组织调解并进行送达,完成了此起案件的“云”调解。

原、被告双方已于10月初按照调解书的内容配合完成了公司注销流程,实现了公司法人人格的从有到无,有效避免空壳公司长久不经营,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单、税务黑名单,影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生活。法院通过以调代判,化解了杨某与张某的诉讼矛盾,达到法律尺度与执法温度有机统一的效果,避免后续多个诉讼的产生,实现了商事案件的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