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辰法院执行局联合刑庭成功化解一起拒不腾退房屋案件。法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将被执行人的“坚决不搬”变为“我要腾房”,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张某存在债务纠纷。李某和张某于2016年5月自行进入涉案刘某房屋居住至今,后刘某多次要求二人搬离,但其均以刘某欠付债务为由拒不配合,故刘某于2017年9月向北辰法院提起诉讼。北辰法院于2017年11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某、张某腾退房屋,并释明其所主张的借款纠纷可通过另案起诉等方式解决。判决生效后,李某和张某未能如期履行义务。刘某先后于2018年1月、2019年7月向北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部门穷尽执行措施仍未能实际执行到位。为此,执行局多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分析研判,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其他住所,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其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审判机关正常活动,损害司法权威,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与刑事审判部门研判,于2020年12月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移送后,执行局联合刑庭多次组织各方进行调解,从被执行人切身利益出发释法明理,最终二被执行人同意配合将涉案房屋实际腾退。11月15日,北辰法院执行局庭长张沛、刑庭副庭长赵宗阳亲自带队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办理了腾退手续,该案终得圆满解决。
权利的实现当以正当、合法途径进行,逃避执行、以身试法,则必将付出代价,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以强制性做后盾,但更应让司法温度为更多当事人感知,让生效裁判掷地有声,让合法权益快速实现,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能实现,是今后北辰法院执行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前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