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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优”服务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22-11-25 14:29:3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蓟州法院运用电话、微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多种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动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特殊时期内,微信群解纷。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案情事实虽然清楚,但被告保险公司位于市区,不便于往返。为减少人员流动,承办法官考虑到防疫工作要求和案件情况,决定建立微信群对案件进行调解。书记员将案件双方当事人拉进群内,各方经过充分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签订了调解笔录。

两载讨薪路,一朝“云”上解。在另一起劳务费纠纷案件中,24位农民工自2020年10月开始为王某、李某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二被告一直推脱拒付余欠劳务费。蓟州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向二被告发出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但其中一名被告身在外地且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回津参加庭审。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为尽快解决农民工劳务费纠纷,便利用互联网法庭进行在线庭审和调解。最终,24件纠纷全部达成调解协议。

多年老工友,法官电话促和谐。老张找老李借了4000元,老李多次找老张索要这笔债务均未成功,故将老张诉至蓟州法院。在首次开庭时,老张认为这笔债务已经结清,否认欠钱,老李则拿出欠条,主张债权。经法官庭下了解,老张、老李原系工友关系,存在调解基础。法官遂通过电话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经多次电话沟通,双方达成还款合意,老张也已兑现债务。

不用出家门,全程网上办。住在北京的小李为索要4万元欠款,起诉了居住在蓟州区的小赵。小李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向蓟州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被告,被告表示自己最近经济收入较低,希望能够延期偿还。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签订调解笔录。居住在北京的小李,足不出户,就已经完成了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

蓟州法院在确保案件办理质效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线上办案方式,灵活运用网上立案、电话调解、网上开庭、微信建群、微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快速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