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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与京津冀四家法院签署金融司法协同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2-11-25 14:35:27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交流合作,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11月22 日,天津三中院与北京金融法院、天津一中院、河北石家庄中院、河北雄安新区中院联合签署为期五年的《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合作机制。各方设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以定期轮流承办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论坛为载体,共同打造金融司法实践交流平台,各方指定相关部门作为具体联系部门,负责执行决议、日常联络、协调工作等,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不定期互访、统筹推进合作适宜,持续深化合作关系。开展党建联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党建交流平台,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党建对审判等活动的引领作用。加强互通协作。在遵守审判、工作纪律等前提下,各方共享金融司法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三地法院审判专家工作经验,共同研讨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司法需求和最新政策,总结审理思路,及时交流类案协议管辖、审判执行等各方面情况,共同完善类案裁判规则,推出具有规则创设意义和典型示范意义的精品案例并发挥指引作用。强化风险防控。建立三地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协调机制,探索重大案件信息库和统一的预警监测系统,密切关注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案件走势,加强金融机构破产等类型案件的协同办理,稳妥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合力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人员稳控工作,共同维护区域社会安全稳定。联合培养人才。重点关注中青年业务骨干的金融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培训、联学联训、挂职锻炼等方式,推进各方特色培训资源在协同单位间共享,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培养适应现代金融审判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大普法宣传。多渠道、多平台强化普法宣传合作,发挥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共筑理性投资、依法维权的金融防线,共同营造良好金融法治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