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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组织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分片)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11-29 09:31:12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落实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年--2024年)》实施,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天津高院组织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分片)工作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分三个片区召开。天津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红出席。高院相关庭处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干部及全市10家下设人民法庭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各人民法庭庭长、部分法官代表参加会议。

会前,各片区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相关法庭,了解法庭基础设施设备、科技法庭、人员配置、审判质效、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情况,通过实地参观,互看互学,相互借鉴,开拓法庭工作新思路。

会上,各家法院汇报了落实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举措,介绍辖区人民法庭建设特点和亮点,总结法庭工作经验和取得成效,研讨辖区法庭工作短板,进一步理清下一步法庭建设思路。中心生态城法庭、华明法庭、李七庄法庭、小站法庭、青光法庭、河西务法庭、林亭口法庭、王口法庭、七里海法庭、别山法庭介绍了法庭建设经验。高院民一庭相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开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活动的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解读。翟红充分肯定了基层法庭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等方面取得的新成绩,并指出了当前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普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总结落实工作成效与经验,不断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人民至上”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切实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围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活动,思想高度重视,加强联络交流和统筹指导,抓好“多元化解非诉讼矛盾纠纷、有效推出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精心打造服务大局新亮点、优化整合专业化现代化人民法庭新布局、及时发布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培育选树业绩突出的人民法庭好法官”六项举措,进一步落实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树品牌、创亮点,发挥“小法庭”的“大作用”,努力开创天津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