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户端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和平区法院发挥“反家暴”试点作用
【天津政法报】多措并举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作者:马洁 杨海波   发布时间:2022-11-30 16:54:13 打印 字号: | |

和平区法院作为本市“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运行一年来,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将“反家暴”作为家事审判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采取多项措施,有效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截至目前已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

为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得到迅速有效的保护,和平区法院设立了“绿色通道”,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立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家事法官联系。家事法官及时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下发裁定书,“一站式”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同时,法官通过细心探查、有效引导、及时告诫,避免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存在家庭暴力可能的,及时了解查明相关事实,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引导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及时处理。对于当事人不申请,但家事法官认为存在家庭暴力可能性的,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及时告诫和提示,告知其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从宽把握证据证明标准,依职权调查探明事实。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有不少当事人因证据意识不强,对于家暴事实及相应危险难以提交十分充足的证据。对此,和平区法院家事法官采取主动调取证据、询问其他家庭成员等方式探明事实,对于当事人提交的相应证据从宽把握,通过以上方式及时发出相应禁令。

多部门联动,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到实处。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法官及时与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及公安机关联系,对申请人的情况予以共同关注,对被申请人形成全方位震慑,并对可能发生的违反禁令的情况及时制止和处理。法院还与区妇联及辖区社区建立双向反馈机制,紧密配合、加大宣传、及时发现、联动化解,力争做到人身保护“无死角”。

强化调解疏导和回访帮扶,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处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并非“一裁了之”,而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重视对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心理疏导,打开心结,力求化解矛盾。同时,对此类案件进行及时回访,对被申请人形成隐形约束,强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

在此基础上,市妇联与和平区法院将继续以“反对家庭暴力 守护家庭平安”为主题,发挥合力优势,进一步探索社区家暴预警等机制建设,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裁定、执行等相关问题研究,降低“撤驳率”,解决“执行难”;开展家暴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及形势研判,探索保护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的相关措施;开展家暴问题与离婚诉讼案件关联性及其诉源治理研究;开展涉家暴案件旁听庭审、联合调解等活动,并适时将理论研究成果、实践经验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为全市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2.11.30第3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