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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报】筑牢“反家暴”防火墙 东丽区法院发出涉老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高锴 周紫荆   发布时间:2022-12-01 09:59: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位73岁老人长期遭受儿子的暴力行为,无奈之下,来到东丽区法院申请法律保护,法院接到老人求助后,立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老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我这心里的苦啊,没处说……”“家丑不外扬,我是一忍再忍,这孩子是来要我命的啊!”不久前的一天下午,在东丽区法院接待室内,73岁的老人贾某正断断续续地向法官倾诉着儿子一次次家暴自己的经过。

法官经过核实了解到,孙某(贾某之子)长期游手好闲,四处欠债无力偿还。于是,不断使用暴力手段向贾某索要钱款,对贾某进行威胁、谩骂等。迫于压力,贾某已经为孙某偿还了70余万元债务。在贾某无钱给付时,孙某多次用菜刀砍坏贾某屋内装修,对方的行为使贾某无法正常生活。贾某曾于2022年6月报警。

2022年9月,孙某为索要钱款对贾某再次进行威胁、辱骂等。为避免自己进一步被威胁和伤害,贾某请求东丽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孙某殴打、威胁申请人贾某;禁止被申请人孙某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骚扰申请人贾某;禁止被申请人孙某前往申请人贾某住处。

法官考虑到贾某已经73岁,孙某作为子女非但没有好好孝敬贾某,而是多次使用谩骂、威胁等手段向贾某索要钱财,给贾某的身心造成了巨大打击,使其无法正常生活。

贾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最终东丽区法院做出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天津政法报》2022.11.30第4版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