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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
作者:冯智敏   发布时间:2022-12-02 15:12:33 打印 字号: | |

11月30日,天津三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全会是在全市上下兴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围绕坚定不移、满怀信心接续奋进新的远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再推动,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前瞻性、引领性。

会议强调,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市委全会精神落地落实,努力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提供高质高效司法服务。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训练、训诫、训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绝对忠诚之“魂”。要立足司法职能、扎根司法实践,全力保障全市、辖区社会大局发展稳定,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各类违法犯罪;坚持把维护金融秩序、规范金融活动摆在更突出位置,积极参与区域经济风险治理。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主动开展司法实务研究、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构建“大保护”格局,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紧贴服务“双城”发展,抓好保障辖区重点经济载体、司法措施优化、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要把坚持人民至上落到实处,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强制执行、善意文明执行;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健全多元解纷、线上服务、网上庭审等模式。要坚定不移推进从严管党治警,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确保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视整改成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努力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编辑: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