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总有人妄图通过“走捷径”,轻松“拿证”,由此衍生出了一种“多人对多人”的集团式考试作弊模式,甚至产生了“术业有专攻”的黑色利益链。近日,北辰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对被告人白某某等四人以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期。
经查,2021年5月,被告人白某某、李某一在参加2021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前,预谋通过QQ联系昵称为“学霸”“无欲无求”的被告人李某二,购买建造师考试的试题答案,并通过手机建立多个QQ群,组织群内成员共同出资购买不同科目的考中答案。后李某一的妻子被告人彭某某与李某二通过QQ聊天软件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试题答案,并联合白某某在2021年5月29日至5月30日考试过程中,将事先购买的答案发送至QQ群内用于作弊。考试结束后白某某将用于组织作弊的QQ群解散。经鉴定,被告人白某某等人所购试题答案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和答案关键字存在较高吻合度,四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北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李某一、彭某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作弊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李某二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结合四被告人犯罪事实、坦白、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作出如上判决。
考试无大小,诚信始为本,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则必将付出代价。北辰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助力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